新冠疫情的爆发极大地改变了国际商业格局,因此任何拥有关联方转让定价策略的公司都应该重新审视该策略以确保符合现如今的经济局势。需求变化和供应链中断可能极大地改变了转让定价的假设和基础。受这些变化影响的公司应当重新检查相关定价政策中一些基础组成部分,以确定做出必要的调整来反映最新的形势。
转让定价的支持性资料至关重要
在您调整转让定价政策时,需要记住最关键的一点是:您必须能够对转让定价政策变动提供充分合理的支持性依据。尽管税务机关明白,新冠疫情影响了世界各地的企业和个人,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政府部门可以毫无保留地允许所有最糟糕的情况发生。许多企业用以设定关联方定价范围所采用的基准、标准和指标在疫情期间无疑已经产生了很大程度上的变化,因此,企业需要确保他们的定价政策调整和疫情所带来的变化是成比例的、有充分合理依据支持的。
纳税义务发生地在哪里?
一般而言,转让定价模型是在企业盈利的前提下构建的。此外,公司会将收入集中到特定国家的情况并不罕见。例如,您可能将收入集中到对特定制造业有税收优惠的国家或公司总部所在的国家。
新冠疫情在短时间内颠覆了这一情况。对于许多企业来说,他们的目标是尽量减少在经济低迷时期不可避免的损失,以便在全球经济开始复苏之前维持生存。通常,税务机关会对本国公司产生的运营亏损持有怀疑态度。很多企业的经营亏损可能会成为新冠疫情期间的常态。这些企业应当重视记录和证明在全球范围内的亏损情况,并在转让定价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筹划如何将亏损集中到对于经营亏损的税法规定相对宽容的国家。企业应该考虑以下问题:
- 是否有办法在保证一边有收入的同时降低利润,并弥补遭受新冠疫情影响最严重的地区的亏损或现金短缺?
- 目前的转让定价政策是否充分支持某些国家关于损失的合理性?
对于风险较小的子公司所在的国家,疫情可能已经从根本上改变了这些风险的范围。如果一个企业集团的全球收入在目前的情况下缩减了三分之一,那么有限风险的子公司可能会呈现出类似的下降比例。因此,某些行业已经出现即使是低风险子公司也无法在这样经济低迷的时期盈利的情况。
新冠疫情极大改变转让定价政策基本假设的另一个领域是特许权使用费。在正常情况下,当一家企业获得的利润率能够达到30%,它向无形资产所在的国家支付一个25%的特许权使用费是很合乎情理的。但是,在利润率低于预期的估计值时,支付25%的特许权使用费可能使企业陷入亏损。 “与所得相匹配”标准表明,在这种情况下,特许权使用费率应与整个集团的利益相符合,对特许权使用费率进行重新谈判是正确的做法。
新冠疫情带动的变化
除了国际业务的经济情况,新冠疫情带来的危机也造成了供应链变化,这些变化可能需要被反映在转让定价战略中,其中包括:
- 员工工作地点变动:许多跨国公司已经召回了他们在海外的雇员,以保护员工在疫情期间的安全。随着业务的稳定,这些员工可能继续留在本国,并减少参与公司在境外的业务。
- 供应链中断:根据外国政府应对新冠疫情危机所采取的的措施,公司可能需要重新考虑生产或采购产品的地点。
- 预约定价协议(Advanced Pricing Agreements: APAs)先决条件的变更:已经采取额外步骤与税务机关签订APA的公司可能希望考虑根据协议的先决条件变更进行重新谈判。
我们可以提供的帮助
以上由于新冠疫情带来的经济环境变化,无疑需要企业对转让定价政策进行更详细的审查。在当前受到疫情影响较大的经济形势下,审查转让定价至关重要,例如将损失重新分配到更有利的国家,通过美国海关当局的价格调整方案受益,或是可以引入新战略(例如 “首次销售”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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